待验证82% 置信决策规则时间未知
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刺激类助眠仪若宣称治疗作用,应具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械字号);仅有'消字号'或无资质的属于保健按摩类,不应期待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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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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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实
待验证宣称理疗/治疗功效的红外仪器在中国属二类医疗器械,购买时应查看是否有'械'字号注册证;仅'消'字号或无认证的属保健按摩类,不能声称治疗效果86% 相似待验证选购电刺激类助眠仪必须确认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或FDA认证),标称'保健'而无医疗器械资质的产品不能宣称治疗失眠,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无监管背书81% 相似待验证作为二类医疗器械(械字号),相比普通小家电类按摩仪在安全性和电流输出规范上有更严格的审批标准,但也意味着它本质是辅助镇痛缓解工具,不能替代正规医疗诊断和治疗81% 相似待验证具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经过审批的康复理疗器械,区别于无资质的按摩小家电80% 相似待验证电刺激仪属二类医疗器械,购买前查看产品是否有『械字号』注册证(非『妆字号』或普通消费电子),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所谓康复仪多为按摩仪,电流参数不达治疗标准80% 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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