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验证90% 置信事实时间未知
口腔测温比腋下测温高约0.3-0.5℃,直肠测温比口腔高约0.3-0.6℃,不同部位读数不可直接比较,选购时应确认设备针对的测量部位与自己使用习惯一致
1
来源数
90%
置信度
长期有效
时效性
-
首次发现
来源
涉及实体
相关事实
待验证不同测温部位的正常参考值不同:肛温/耳温比口腔高约0.3~0.5℃,腋下/额温比口腔低约0.3~0.5℃,跨部位对比读数无意义,判断发烧应以同一部位的对应阈值为准86% 相似待验证直肠温度通常比口腔温度高约0.3-0.5℃,比腋下温度高约0.5-1℃,肛温≥38℃即为发热,读数解读需与其他部位测量区分对待85% 相似待验证发热判定阈值因测量部位不同而不同:腋温≥37.3℃、口温≥37.5℃、耳温和额温(换算等效核心温度)≥38℃通常判为发热,选购后需按对应部位标准判读80% 相似待验证各测温部位正常值不同:直肠/耳温约36.6-38℃、口腔35.5-37.5℃、腋下34.7-37.3℃、额温35.4-37.4℃;换机型或换部位时不能直接套用旧阈值判断发热79% 相似待验证额温测得数值通常比腋温低0.3-0.5℃、比耳温低更多,不同测温方式数据不可直接横向比较,家中应固定同一测温方式并记录基准,混用会误判发烧78% 相似
引用此条事实
Stable URI
https://kongchang.com/claim/193403API
curl https://kongchang.com/api/v1/knowledge/claims/193403MCP
get_claim(id=19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