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验证90% 置信决策规则时间未知
0-18个月婴幼儿选择音乐玩具时,声音输出必须≤65分贝(近耳测试),超过85分贝存在听力损伤风险,且避免带闪光频闪>3Hz的产品以防光敏刺激
1
来源数
90%
置信度
长期有效
时效性
-
首次发现
来源
涉及实体
相关事实
待验证婴幼儿音乐玩具最大音量应≤85分贝(距耳25cm测量),带音量分级或护耳限幅功能的更适合3岁以下,长期暴露于90分贝以上会损伤未发育成熟的听觉系统93% 相似待验证婴幼儿音乐玩具最大音量应≤75分贝(贴近耳朵测试≤85分贝),超过85分贝长期接触可能损伤听力,选购时优先选择带音量分级或最大音量限制标注的产品93% 相似待验证婴幼儿音乐玩具最大音量应≤65分贝(距耳25cm测量),超过85分贝会损伤婴儿听力,选购时优先带独立音量旋钮或至少3档可调的产品92% 相似待验证婴幼儿音乐玩具最大音量应≤65分贝(距耳25cm处),超过75分贝可能损伤婴儿听力;正规产品会标注音量分贝或提供音量分级调节91% 相似待验证2岁以下选购点读/发声玩具时,音量上限应≤75分贝(贴近耳朵测),持续高于85分贝的玩具会损伤婴幼儿听力,优先选带音量调节档位的产品91% 相似
引用此条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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