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验证85% 置信权衡取舍时间未知
A醇和高浓度VC、酸类(果酸/水杨酸)不建议同一时段叠加使用,会互相破坏活性并加重刺激,应分早晚或隔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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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
85%
置信度
长期有效
时效性
-
首次发现
来源
涉及实体
相关事实
待验证多种功效成分不宜同一时段叠加:VC+烟酰胺理论有配伍争议(实测多可共用),但A醇与酸类、A醇与高浓度VC应分早晚使用,避免叠加致敏84% 相似待验证不建议与高浓度酸类(如果酸、水杨酸)或纯维C同步叠加使用,可能加重刺激或影响功效82% 相似待验证不建议与高浓度酸类(如高浓度果酸、水杨酸精华)同步叠加使用,高浓度烟酰胺叠加强酸容易加重刺激和不耐受反应77% 相似待验证叠加使用时避免同时上纯VC与烟酰胺高浓度产品(可能相互降低活性并增加刺激),建议分早晚使用或选择已复配的成品配方;酸类与VC也不宜同层叠加75% 相似待验证不建议与高浓度直接酸类(如高浓度果酸/水杨酸去角质产品)同步叠加在同一区域使用,虽然该产品本身温和,但多肽类成分在酸性环境下可能被降解、活性降低73% 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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