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验证95% 置信事实时间未知
所谓'家用B超仪/胎心可视化仪'在中国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真正合规的诊断级超声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个人无法自行判读;市面便携产品多为'胎心多普勒'而非成像B超,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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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
95%
置信度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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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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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实
待验证选购家用胎心仪应确认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为二类医械,标注‘械字号’而非‘消字号/玩具’),无械字号的‘胎教仪’类产品测得的‘胎心’常混入孕妇腹主动脉搏动,易误判67% 相似待验证持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正规械字号产品,区别于市面上无资质的美容仪或保健类超声波设备67% 相似待验证认准械字号(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而非'消'字号或无证产品,多普勒仪属二类医疗器械,无医疗认证的设备胎心音识别可信度低且存在超声输出功率不达标风险66% 相似待验证选购家用胎心仪必须确认取得中国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可官网查询),无注册证的'胎心仪'多为玩具类或声音放大器,测得的心率不可信66% 相似待验证宣称理疗/治疗功效的红外仪器在中国属二类医疗器械,购买时应查看是否有'械'字号注册证;仅'消'字号或无认证的属保健按摩类,不能声称治疗效果66% 相似
引用此条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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