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验证50% 置信事实精确时间
欧盟「被遗忘权」源于2014年欧洲法院「Google Spain v. AEPD」(冈萨雷斯诉谷歌)判决,后被GDPR第17条成文化
1
来源数
50%
置信度
长期有效
时效性
2026/7/13
首次发现
来源
Pollen删帖风波:谷歌协助审查调查报道引发的信息公权之争
rss2026/6/28
相关事实
待验证2018 年正式生效的 GDPR 第 17 条将被遗忘权制度化,赋予欧盟公民正式的数据删除请求权,但当信息涉及公共利益、新闻自由或历史记录时删除请求可被拒绝68% 相似待验证2018年正式生效的GDPR法规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欧洲用户被遗忘权和数据可携带权61% 相似待验证2020年Schrems II判决推翻了欧美隐私盾协议,GDPR第44-49条规定个人数据向第三国传输必须满足充分性认定、标准合同条款(SCCs)或约束性企业规则(BCRs)等条件59% 相似待验证GDPR 第 17(3) 条列明了新闻、学术、公共利益等删除豁免情形,涉及公司高管商业行为的报道通常属公共利益范畴不符合删除条件58% 相似已验证Schrems II判决于2020年由欧盟法院裁定欧美隐私盾协议无效55% 相似
引用此条事实
Stable URI
https://kongchang.com/claim/501526API
curl https://kongchang.com/api/v1/knowledge/claims/501526MCP
get_claim(id=501526)